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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实施方案

    二手房捷恒律师团2022-04-20


    渝建村镇〔2021〕60号

    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局、规划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林业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农林局、乡村振兴局、规划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建村〔2021〕47号),我们研究制定了《重庆市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水利局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林业局

                                                                      2021年9月30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建村〔2021〕4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践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加快推进农房和村庄现代化,不断增强农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为目标,坚持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农民主体、试点先行,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推进农房和村庄现代化。

    深入开展设计下乡服务,大力推广农房标准图集,强化农房施工技术指导,开展宜居农房建设试点,着力提高设计水平,提升建设品质和居住功能,推动实现“现代建筑本土化、居住条件人性化”。

    以供水入户、厕所革命、污水治理、垃圾处理、村道硬化、村庄绿化亮化洁化、用能革新等为主要抓手,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覆盖,全面改善农村群众居住生活条件。

    以特色村、精品村为支点,以景观带为轴线,启动“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建设,深入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宜居乡村。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规划引导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号)要求,根据村庄定位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实际需要,立足乡村本底条件,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综合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优化完善全域全要素村庄规划。以村庄规划为指引,引导农村群众新建农房10户以上“小”、“微”居民点逐步集中,避开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合理避让山洪、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危险区,不在陡坡、冲沟、泛洪区及其他灾害易发地段建房。

    (二)全面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以美为形、以文为魂,落实传承创新和彰显特色的理念,全面加强设计引导、建造指导,努力实现农房“既好用又好看”的目标。

    1.大力推广农房标准图集。适应现代农村生产生活需要,遵循功能完善、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按照节地、节水、节能、环保的要求,以解决农民建房中所想、所愿、所盼的问题为重点,每年编制30套左右农村住房标准图集。加大标准图集宣传推广力度,引导农村群众建房向注重完善功能转变、向注重安全转变。

    2.深入开展设计下乡服务。引导和支持规划、建筑、市政、景观、艺术设计等领域的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艺术家等专业人才和团队开展设计下乡,指导农村群众合理调配居住、生活和生产等空间布局,尊重乡土特色和地域特色,精心打造建筑形体、色彩、屋顶、墙体、门窗和装饰等要素,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3.强化农房施工技术指导。深入分析总结农村房屋施工技术,综合考虑农村经济条件和工程实践,研究编制农村房屋施工技术规范,明晰地基及基础、建筑结构、防水工程、门窗工程、装饰工程施工和水电安装等技术要求,引导群众科学建房、规范建房,全面提升农房建设质量水平。

    4.开展宜居农房建设试点。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研究制定农村装配式住房建设试点支持政策。依托现有的装配式农房设计、生产、施工、装饰装修全产业链企业和研究推广单位,开展装配式住房建设试点,探索建立技术标准体系、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体系,建成一批“结构安全、功能现代、绿色环保、风貌乡土”的装配式宜居农房。

    (三)完善农村供水设施

    主城都市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及其他区县人口集中区域等有条件的地区,大力推进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和规模化供水工程,提升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促进城乡供水融合发展。不具备实施规模化、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工程的地区,实施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与改造,完善配套设施,改进制水工艺。到2025年,实现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8%、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的目标。

    (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按照“愿改尽改、能改尽改”的原则,充分考虑自然地理条件、风俗生活习惯和群众意愿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大力推广水冲式厕所。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十四五”期间全市力争改造农村户厕30万户。

    (五)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积极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地区延伸,以减量化、生态化、资源化为导向,因地制宜选择达标排放与综合利用相结合模式,梯次推进农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与改厕衔接,推进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基本实现农村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以上聚居点设施覆盖。

    (六)推进垃圾分类处理

    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投入,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治理常态化运行和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治理工作常态长效。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区)、示范村建设,培养农村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合理配置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到2025年,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2500个,基本实现行政村、自然村(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

    (七)推进农村道路建设

    因地制宜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有序实施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老旧公路改造和窄路基路面加宽改造。深化“美丽农村路”建设,到2025年,建设“四好农村路”1.5万公里。着力推进村庄集中建设区入户道路建设,按照“先基本后提升”的原则,到2025年,力争建设入户道路1万公里。

    (八)实施村庄绿化亮化

    开展农村“四旁”植树活动,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重点加强房前屋后、进村道路、村庄四周等薄弱部位的绿化,到2025年,实施国土绿化农村“四旁”植树3万亩,建设300个绿色示范村。重点完善村内主要道路、广场晒坝等群众活动频繁、人口密集场所的公共照明设施,开展村庄亮化工程示范创建,到2025年,安装10万盏公共照明路灯(庭院灯)。

    (九)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继续以“三清一改”为重点,贯彻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的总体要求,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夏秋冬”四季战役。渐次开展以清理“蓝棚顶”、清理无人居住的废旧房、清理房前屋后的杂物堆、清理田间地头的废弃物、清理管线“蜘蛛网”、农村爱国卫生运动为主要内容的“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

    (十)推动农村用能革新

    按照“宜电则电、宜沼则沼、宜管则管、宜罐则罐”原则,综合采取液化石油气配送到户、LNG瓶组点供、管道供气、沼气、电能等多种方式提供用能保障。充分考虑气源条件、管网设施建设水平和居民意愿,统筹推进乡镇农村地区燃气利用,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改善人民生活条件。大力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农林废弃物、生活垃圾和畜禽粪污等,将废弃物转化为可再生能源用于居民生活和生产经营。

    (十一)建设“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

    选择集聚程度相对较高、自然文化资源丰富、地理区位优势突出和发展前景广阔的乡村,以农房为原点、院落为单元、乡村独特资源为支撑,建成具有地域特点、民族特色、时代特征的“高品质农房、高颜值院落、高价值村落”,打造充满烟火气息和乡愁记忆的院落集群,成为川渝地区乡村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示范窗口。

    (十二)保护利用传统村落

    按照“抢救保护、整治提升、融合发展”三种类型,分级分类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到2025年,全市传统村落的村庄格局、传统风貌、历史环境要素等得到有效保护,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接续传承,建成30个以上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点和时代特征的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发展示范片,推动文农旅深度融合发展。

    (十三)加强农房建设管理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做到有人管、有条件管、有办法管。继续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持续推动农村建筑工匠继续教育,构建以农村建筑工匠为核心的农房建设实施体系,通过“1名工匠+若干名劳务人员”施工组织形式,培育“带不走的”农村建设大军。

    四、实施步骤

    (一)开展试点(2022年)

    1.选择渝北区、铜梁区2个区为“全市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试点区”,其他涉农区县至少推荐1个“建设基础较好、产业发展水平较高、持续投入能力较强、村支两委班子管理水平较高”的行动村,作为“全市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试点村”。

    2.试点区、试点村所在区县按照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确定的重点工作,结合基础条件、资源禀赋、地形地貌、群众意愿、发展方向等,编制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深入推进(2023-2025年)

    在总结提炼试点区、试点村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的基础上,每个区县选取一定数量的行政村,推广试点经验做法,全面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

    五、保障措施

    (一)统筹协同推进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重要性,把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内容,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部门协同,协调各方力量,统筹各类资源,扎实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

    践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小事实事为切入点,充分尊重和保障群众在农房和村庄现代化建设中的各项权益,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引导群众投工投劳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三)建立评价机制

    建立“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试点区、试点村”挂牌命名制度,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点区、试点村开展技术指导服务,适时对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对未按实施方案完成建设任务的,取消试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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