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城市:  切换城市
  • 注册 登录 咨询热线: 400-023-0032

    首页 >典型案例

    周某全与叶某林、唐某高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申请再审通过审查成功进入再审

    二手房律师团2020-11-19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6)渝民申1537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周某全,男,196*81*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渝中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汪信明,重庆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力,重庆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唐高,男,197*51*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渝北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叶林,女,197*101*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渝北区。

    再审申请人周全与被申请人唐高、叶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6)渝01民终37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周全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审 判 长  胡翔

    审 判 员  谢玥

    代理审判员  王洋

    二〇一七年一月五日

    书 记 员  蹇璐

    文章来源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372d83ffc18e4b7495baa74c0121e006

    10万+

    二手房进入律师时代,没有中介费不赚差价,交易风险找律师防范!

    服务热线:400-023-0032

    关注微信领会员积分,直接电话上免费咨询

    典型案例

    还没找到您想要的房屋信息?

    关注微信公众号

    发布您的出售/求购/出租/求租信息

    也可以让对方主动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