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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抵押的房产,可以不解除抵押直接办理过户吗?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11日起正式施行。房产,作为中国家庭中最重要的财富,《民法》对房产中的买卖、租赁、抵押、居住、物业管理、小区治理等都做出了全面的规定,小编跟您一起看看《民法典》中涉及到房屋买卖的环节需要注意些什么。
        
    一、已经抵押的房屋,可以不解除抵押直接办理过户?
        买房一般都会通过银行借款,银行会要求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也就是说,我们什么时候还清银行的钱,银行便可以为我们解除抵押,同时,房产也可以上市进行销售。而民法典实施之后,这个问题将迎刃而解。
       
    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第406条第1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民法典物权编第406条第2款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这两条法规的意思是,房子已经设定了抵押,抵押人也就是产权人仍然可以将房子出售。即设立抵押的房子可以卖,抵押权可以跟着房子走,就是说可以带着抵押权卖。抵押权不影响房产的交易流转,卖房子不需要取得抵押权人同意,但是产权人卖房子时必须通知抵押权人。

    二、购买前必须查明房产的居住权
        声明一下:现在的房屋都没有设置居住权!居住权制度将于明年11日实施,也就是从明年开始,房屋所有权人可能会去不动产局,在自己的房产上为亲人甚至保姆设置居住权。
       
    法律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三、关注房产占用土地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
        大家都知道,现在的商品房住宅的土地使用权限一般是70年,那么70年满期后怎么办一直是全民热议的问题。
       
    这次《民法典》对此给出了答案,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要交费。物权编第359条第1款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对于续期需要缴费的标准,在民法典中并没有具体规定,将依照续期时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所以买房的时候除了户型、地段之外,务必关注要买房子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如果所剩时间较短,那么您还将面临一笔续期的花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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