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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买卖,帮您识别中介的炒房套路及诸多乱象!

    二手房律师团在接触到的一些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中,发现了一些二手房中介除了正常收取中介费之外,还存在诸多服务乱象及炒房套路:

    1、与人合谋演双簧带多轮“买家”看房借机压低卖家期望房价后,然后对“卖家降下来的部分”向买家提成,反过来,给卖家说,如果实际售价高于卖家给出的部分,向卖家提成,这属于“明着”赚差价;

    2、利用其熟悉行情而以帮亲友“买房”而下定套住卖家房屋,再寻找到买家后“认亲”过户炒房,这属于“明着炒房”;

    3、以他人名义购买或下定金套住卖家房屋,将房屋装修后,再借故说帮亲友“卖房”,卖出高价炒房,也属于“明着炒房”;

    4、以他人名义购买或下定金套住卖家房屋,在合同中约定可以将房屋过户的指定人员条款,再寻找到买家后卖高价炒房,仍属于“明着炒房”;

    5、还有就是,以他人名义购买或下定金套住卖家房屋,针对卖家:在办理银行贷款时,就开始给卖家说好话,说自己贷不了款,这个房子就由其“父///// /老婆/女友/男友”办理贷款并过户,而这个“父///// /老婆/女友/男友”才是真正的买家,这算“暗着炒房”;

    6、有甚者,与上面对应的“暗着炒房”手法:就是以他人名义购买或下定金套住卖家房屋,然后伪造自己是该套房屋的产权证件,然后寻找买家,并且在办理银行贷款时,与银行人员勾结,将伪造的产权证件交银行审批(因为银行最终放贷是基于买家的真实房产证的抵押,所以这个假产权证对银行没有实质上的影响),这样,银行都通过了,买家就更信任而更能被忽悠了,而贷款下来的钱,也正好就能够打到假产权的中介或其同伙账上。这是比较典型的“暗着炒房”了;

    7、更甚者,就是分别对买家与卖家洽谈不同的房价,利用当事人对中介人员的信任,由于办理过户需要另行到房交所签定合同,而该过户价格并不是真实交易房价,所以,私下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当着双方面签订,然后分别冒充卖家或买家笔迹与真实的买家、卖家签定不同房价的合同,吃中间差价;

    8、利用当事人不懂税务政策,口头打着“有关系能省税”的旗号忽悠收费;

    9、为了促使签单而收中介费,擅自代表买卖双方满口承诺各种条件,给双方交易纠纷埋下祸根;

    10、因不精通法律审查相关交易要素不到位而给买卖双方造成各种纠纷埋下祸根……等等!

    二手房律师团多年交易专业实践经验,能尽可能帮您识别采取各种手段赚取房屋差价的不良中介或炒房人所使各种让买房人多掏腰包、让卖房人少卖房价的炒房招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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